浙江省保安协会关于组织开展修改《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调研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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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5-27阅读:1834次 | |||
浙保协[2019]15号 各市保安协会,各会员: 近日,公安部三局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修改<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调研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发〔2019〕21号,详见附件),为配合厅治安监督管理总队开展此项工作,协会将开展调研工作,请按照调研题纲,组织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从业人员和有关专家学者围绕当前《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过程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座谈调研,提出针对性修改意见,并于6月7日前报送省保安协会。 联系人:蒋文平;联系电话:0571-86011963,556072。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修改<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调研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保安协会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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