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14年度保安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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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5-02-01阅读:2059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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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部门、大队、直属中队: 2014年度总公司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总公司的业务不断的发展壮大,为进一步激励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展示我公司保安员的良好风貌,促进保安工作上一个新的台价。公司决定开展2014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原则 本次评比一定要做到公开、公正、民主,真正把事绩突出,成绩优秀,圆满完成214年度各项保安勤务的单位和个人评上,要评出团结,评出干劲,真正起到鼓舞士气之目的。 二、评比办法 1、申报办法。先进集体根据客户单位意见,先进集体评选条件进行评选,基层队员的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客户单位推荐,队员互评,大队查岗情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推选名额。评比先进个人名额为所在部门或队的总体人数的10%评选。具体现附表(1)。 3、申报要求。申报集体与个人须认真填写《温州保安服务总公司2014年度先进个人推荐表》、《温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2014年度先进集体推荐表》,报所属部门审核。 4、评选确定。各部门对所申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公司办公会议审核决定。 三、评比条件 1、先进集体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 (2)管理严格,依法执勤,一年内无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 (3)在保安工作中能体现团队协作精神,在客户单位有较好的声誉,队伍负责人以身作则,大公无私,团结同志,客户反映良好的。 (4)工作有计划,组织得力,能认真贯彻落实公司的有关制度规定,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及时上报工作情况。 2、先进个人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听从指挥,文明执勤的。 (2)爱岗敬业,工作成绩突出,主动为客户单位排忧解难,文明执勤,服务意识强,得到客户单位领导肯定的。 (3)顾全大局,吃苦耐劳,助人为乐,讲学习,讲奉献,无违法违纪现象的。 (4)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在保护客户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5)有上岗证并工作满一年以上的。 四、评比时间 评比时间于2014年1月20日结束。 五、推选名额(附表) 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于1月20日之前上报材料,切实做好评比工作。
温州市保安服务总公司
二0一五年元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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