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保安协会关于温州市保安服务业收费标准的指导意见 | ||||||||||||||||||||||||||
---|---|---|---|---|---|---|---|---|---|---|---|---|---|---|---|---|---|---|---|---|---|---|---|---|---|---|
日期:2016-05-12阅读:1764次 | ||||||||||||||||||||||||||
温保协【2016】16号 各会员单位: 为维护保安服务企业和保安员合法权益,促进我市保安事业的健康发展,更好的为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根据我市实际,经市保安协会成员单位多次研究讨论并一致通过,制定温州市保安服务行业收费指导意见如下: 一、保安服务是为社会提供专业化有偿安全防范服务性工作,各保安服务公司应本着自愿有偿的原则,与客户签订服务协议,确保服务质量,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二、各保安服务公司收取保安服务费,要按照本意见规定的保安服务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规范收费,做到应收尽收,严禁价不抵值、无序压价竞争等行为。要通过规范收费,切实保障并逐步提高保安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要按规定为所有保安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解除保安人员的后顾之忧,稳定保安队伍。 三、按照市场运作和优质优价的原则,执行此指导价格上不封顶。跨区域经营的企业,不得低于服务地标准收费。保安公司应遵循平等、公平竞争、以质取胜、让客户自由选择的原则,不得以区域划分或行政干涉等手段垄断经营。各保安公司在开展保安服务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按照本规定,合理收取保安服务费。本《意见》实施之前已签订保安服务合同的按原合同执行,到期后按本意见执行。 四、具体收费标准 1、为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提供安全守护、巡逻等安全防范服务的收费,保安服务收费包括保安人员的工资、相关保险以及税金和利润等。按照区域不同,各地参照以下服务收费指导价标准(按每天工作8小时):
2、展览展销、演唱会等提供守护的临时性保安服务,按人头计算,在4小时以内的(含4小时)每人不低于150元;超出4小时后的每小时按30元累加计算,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3、技防服务方面,区域自动报警服务费,每个单位每月收费不低于300元。 保安公司在承接客户单位时,应当签订保安服务合同。合同应明确服务内容、双方职责、收费标准、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禁止变相收取保安管理费,更不得以行政手段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五、保安员工资指导价 根据我市出台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与五险缴纳标准,制定我市保安员最低工资标准,禁止低于温州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各保安公司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在保安员工资指导价的基础上,按照《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根据岗位、工龄、学历和职业等级的不同制定合理的工资标准,按月发放。按照区域不同,各地参照以下标准:
六、各保安公司应本着行业自律、公平竞争的原则,自觉执行本意见。同时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纳入星评定办法,对不按意见执行,扰乱市场秩序的保安公司,进行扣分、降星或者取消星级处理,并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且面向社会给予通报批评。 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意见解释权属温州市保安协会。
温州市保安协会 2016年5月10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