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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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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保安协会关于开展保安从业人员远程学历教育的通知
日期:2016-06-27阅读:1468次
浙保协【2016】40号
各市保安协会、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保安服务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3]124号)、《浙江省公安厅等三部门关于加快保安队伍职业化建设的通知》(浙公通字[2014]49号)精神,加快我省保安人才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保安队伍职业化,结合开展保安服务企业资质评定、保安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等工作的实际需要,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省保安协会与浙江省奥鹏学习中心合作,开展保安从业人员远程学历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创新社会管理的推进,社会安全需求日益多元化、深度化,保安服务业朝着技术性、知识性、增值性、集群性的现代服务业方向转型升级,要求保安从业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文化基础、专业的知识技术和过硬的服务能力。但保安队伍“三低一高”(工资低、地位低、素质低、流失率高)的问题,一直制约着保安服务职业化、专业化的实现,影响保安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的提升,成为行业发展的一道瓶颈。因此,开展保安从业人员远程学历教育,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既是提升保安服务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的需要,也是实现保安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各市协会、会员单位对此应充分认识,高度重视。
    二、远程学历教育的优点
    1、网络教学,方式便捷、灵活,只要有网络、手机或电脑,学员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从任何章节开始、学习任何课程。
    2、远程学历教育费用低(经与合作方协商,省保安协会会员单位员工学费可分期付款),对广大保安从业人员来说,既可以通过业余时间提升文化水平,又不至于构成经济方面的压力。
    3、开展远程教学的学校多为国家重点大学,学历证书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学信网可查询。
    三、开展时间、对象及学历层次
    开展时间:从今年起,每年分春季、秋季两次集中时间组织报名。开展对象:有提升学历意愿,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全体保安从业人员;开展学历层次:高起专、专升本,学制均为两年半。
    四、职责分工
    各会员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远程学历教育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报名工作,汇总报名资料并报送市保安协会。各市保安协会负责做好本市远程学历教育工作的宣传发动,汇总报名资料并报送省保安协会,协助省保安协会做好其他工作。省保安协会负责从业人员选择院校及专业咨询,发布报名通知,汇总全省报名资料,配合合作方做好报名信息录入、入学测试、跟踪学习进度、检测学习质量、核发学历证书等工作。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各会员单位认真贯彻本通知,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如有问题,请咨询省保安协会培训部。
    2.2016年秋季远程学历教育报名具体事项将于近日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省保安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浙江省保安协会)。
    3.省保安协会保安从业人员远程学历教育工作联系人:庄蕾蕾,0571-86013221,13738134348(556081)。
 
 
浙江省保安协会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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