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保安协会关于印发《浙江省保安协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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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12-21阅读:1382次 | |||
浙保协【2016】82号
各会员:
为增强协会工作的专业性,拓展和深化协会服务,充分发挥协会在保安服务行业改革和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党的十八届三、四、五、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借鉴有关行业协会实践经验,经浙江省保安协会七届四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决定成立浙江省保安协会人力防范、安全技术防范、武装守护押运和海外安保四个专业委员会。
为规范专委会工作,更好发挥专委会作用,协会草拟了《浙江省保安协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于七届四次理事会上一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保安协会
2016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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