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保安协会关于征选浙江省保安协会人防专业委员会顾问、委员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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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03-21阅读:1510次 | |||
浙保协〔2017〕12号 各会员,各市保安协会:
为落实省保安协会七届四次理事会决议精神,根据《浙江省保安协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拟于近期成立人力防范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人防专委会),现公开征选人防专委会顾问、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顾问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二)热爱保安事业,长期从事保安、安全、治安相关工作;
(三)具有一定理论研究水平,愿意为创新人防服务模式、改善人防服务质量出谋划策。
二、委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所属单位为省保安协会会员单位;
(二)所属单位人防相关业务具有一定规模或特色。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征选采取自荐或市保安协会推荐两种方式。
(二)顾问自荐(推荐)人填写《浙江省保安协会人防专委会顾问推荐(自荐)申报表》(详见附件一),同时附相关资历材料复印件。
(三)委员自荐(推荐)人填写《浙江省保安协会人防专委会委员推荐(自荐)申报表》(详见附件二)。
(四)申报材料请于3月17日下班前发送至省保安协会邮箱zjbaoan@126.com。
(五)联系人:庄蕾蕾13738134348(556081)
电话/传真:0571-86013221
浙江省保安协会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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